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与受伤前相同。支付主体: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标准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停工留薪期时长:
通常不超过12个月,但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总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相关计算方法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计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