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和档次
缴费基数和档次分别如下:
档次分为八档:从百分之五十,依次递增到百分之三百。
一,城镇户口缴费基数:
①最低基数:个人缴纳362.70;单位缴纳885.63。
②最高基数:个人缴纳1937.52;单位缴纳4676.13。
二,非城镇户口缴费基数:
①最低基数:个人缴纳1155.16
②最高基数:个人缴纳4197.96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指社会保险,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对于失去了劳动能力或无力保持收入的人群的保障措施。社保只是一种宽泛的说法,详细来讲的话,社保一共包含五种保险,分别为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这五种,当有人遭遇到这些情况时,就可以通过社保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个人生活。
二,社保的好处?
1、用户在退休之后每月能领到一定数额的生活保障费用;
2、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凭借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观察时费用可以报销;
3、在工作时间内或因为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可以进行赔款补偿;
4、女性生育期间有补偿津贴且报销因生育而产生的所有花费。
三,成都社保补缴指南
补缴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准备材料:
单位: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以上材料去进行缴纳。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分几档
四川省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022年度成都市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标准,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近日,我省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缴费上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300%,即20355元/月;
缴费下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60%,即4071元/月。
根据上述标准,全省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按现行办法执行。
2022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
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2022年1月起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特别提示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5月,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21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6785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785×300%=2035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85×60%=4071元/月。
2、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
●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举例:某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为7000元/月,高于我省公布的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缴费基数上限,则该职工月缴费基数为7000元,每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为7000元×16%=1120元,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为7000元×8%=560元。
如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则按缴费基数下限(即4071元/月)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如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则按缴费基数上限(即20355元/月)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我省某灵活就业人员张三选择6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4071元×20%=814.2元;选择1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6785元×20%=1357元;选择3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20355元×20%=4071元。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注:有调整,新消息更新中)
特别提示
1.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4.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目前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暂未发布)
雅安
甘孜
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1
2021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416元/月。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
社保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如下: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2021最低缴费基数3157来计算2021年成都最新社保费用,每个月最低职工社保要缴纳1158.86元。那么成都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20年执行了社保减免政策,所以免征了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用。而21年1月开始就要恢复原有比例,所以2021年成都最新社保费用要按照全额缴费比例进行费用的缴纳。按照社保缴费比例来看,恢复了用人单位要承担的16%养老保险,0.2%工伤保险和0.6%的失业保险缴费,城镇社保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6.9%,大病医疗调整为0.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