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额度、就医机构级别以及参保人员的类型(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信息: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报销比例:
5000元以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5000元至15000元: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15000元以上至2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年度报销上限: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总计50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1500元。
报销比例:
5000元以下: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50%。
5000元至15000元: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5%。
15000元以上: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65%计算。
年度报销上限:与普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合并计算,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1.2万元。
报销比例:
1.2万元至10万元部分:50%补偿。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60%补偿。
20万元以上部分:65%补偿。
年度报销上限: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在需要报销时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办公室或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获取最新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