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信息:
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0%。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以2023年数据为例):
学生、儿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以2023年数据为例):
乡镇一级卫生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
县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
市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市一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
普通门诊待遇(以2023年数据为例):
村级卫生室:报销比例8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75%。
住院待遇(以2023年数据为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