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因地区、医院级别以及治疗项目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报销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药费:辅助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60%
二级医院:40%
三级医院: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依据金额而定。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治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