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资深HR,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混到拿赔偿离开还是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己主动离职跳槽?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十多年,和部门老大不合,日子好过时还没什么,最近越来越难过,感觉他总是要拿我开刀。
如果跟他对着干然后拿赔偿走人,有点担心以后找工作说起来不好听,现在很多职位都要做背景调查。
如果现在自己放弃,自己找好下家走人,放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又觉得太可惜了? 楼主今年四十出头了。
哎,真心累。
无固定期限要裁的话照样裁,又不是保险箱,赔偿和固定期一样的看实际工作年限,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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