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辞职的经济补偿年限怎么算?

从公司辞职的经济补偿年限怎么算? 经济补偿年限怎么算?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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