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报销比例的信息:
自行就医报销比例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转诊报销比例
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不足5万元:85%到95%
5到10万元部分:60%到75%
10到15万元部分:45%到55%
市外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从30%到80%不等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50%
二级医院:60%
三级医院:70%
住院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30%
退休人员:27%
多次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第二次起付标准10%,个人负担28%;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8%,个人负担26%
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缴费时间不足1年:6.38万元
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51.07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