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用完后,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取决于医院类别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以下是具体的支付规则:
医院类别
三级医院: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
社区医院门诊:在职人员承担14%,退休人员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和92%。
其他医院门诊: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个人自负段
超过个人自负段累计额度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特殊情况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此标准后,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医院类别,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相结合。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报销比例和规则请以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