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1%、88%、85%。
退休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92%、89%。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自付累计2万到3万报销50%,3万到4万报销60%,4万到5万报销70%,5万到15万报销80%。
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在规定用药、诊疗范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和医疗资源分布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