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武汉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咨询武汉市现在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谢谢 已按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登记备案,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执行。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限额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顺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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