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津医保基金的缴纳比例和报销比例如下:
缴纳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
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
在职职工: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超过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
退休人员: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超过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5%。
门诊报销:
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为75%,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超过5500元至9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注意事项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以上信息根据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更新,具体政策可能会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