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健身俱乐部拖欠暑期工工资怎么维权?
我是一名暑期工,在西安的某健身干了一个月的销售,工资已经拖欠4个月了。打电话咨询也一直无果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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