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每年职称评审申报时段,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提交评审材料,由市职改办、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定。
若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武汉市但在武汉市工作的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武汉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
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档案托管证明,经用人单位推荐,通过单位注册纳税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详细情况可向武汉市职改办咨询,咨询电话:027-83919124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