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
在职职工:超过18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超过13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超过13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封顶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参加大额医疗(公务员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特殊疾病报销
脊髓性肌萎縮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普通型、难治型)等疾病的年度报销限额分别为11.2万元、10万元、0.18万元、0.18万元、2.4万元、2.7万元。
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参保职工在统筹地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
超过起付标准后,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全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铜陵市医保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