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队干部配偶达到退休年龄。已在地方办理退休手续。是否需要先在地方社保撤销退休后,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
我部队干部配偶达到退休年龄。已在地方办理退休手续。是否需要先在地方社保撤销退休后,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
我部队干部配偶达到退休年龄。已在地方办理退休手续。但我单位尚未转移其配偶社保和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请问:1.是否需要先在地方社保撤销退休后,由我单位转移社保关系和资金,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撤销退休需要带哪些证件?2.军地医保转移接续是否需要补缴医保差额,我单位每月医保个人和单位缴纳金额为22元。办理退休后,地方的医保账户是否也已经撤销?如撤销,需要如何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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