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中断12个月以上,自4月份起又重新续交了生育保险,能否报销住院费、产前检查费?

生育保险中断12个月以上,自4月份起又重新续交了生育保险,能否报销住院费、产前检查费? 临沂市兰山区企业职工生育的住院费报销问题
我对象因换工作的缘故,导致生育保险中断12个月以上,自4月份起又重新续交了生育保险(中断期间无法补),医疗保险已经将中断期间的费用全部补齐。今年6月3日我对象在市人民医院生育,请问能否报销住院费、产前检查费?谢谢! 企业职工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发生的检查费及医疗费,根据您的表述,您爱人缴纳的生育险自4月份重新计算,不符合生育险规定的,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险一年以上的条件,不享受生育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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