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和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通用的信息: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在职人员: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退休人员:通常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仍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时,报销80%,个人负担20%;大于3000元时,报销90%,个人负担10%。
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10000元时,报销90%,个人负担10%;大于10000元时,报销94%,个人负担6%。
额外补助
个人账户补助:在职人员按工资的2.5%补助,退休人员按退休费的2%补助。
住院起付标准补助:按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50%补助。
住院个人负担补助(除起付标准):按照保险内个人负担部分80%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补助: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90%,异地治疗的补助85%。
退休教师医保
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教师,每月100元医保。
70周岁以下的退休教师,每月90元医保。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具体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