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春市的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成年居民及学生儿童个人缴纳390元(含10元照护险)。
18岁以下的少儿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含10元照护险)。
城乡特困人员个人仅需缴纳10元照护险。
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50元参保资助,个人仅需缴纳240元(含10元照护险),并且由长春市各级财政给予每人140元参保补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