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亲属向已故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递交办理遗属抚恤金、丧葬费所需资料。
2、由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向所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递交资料进行办理。
3、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提交资料审核无误后进行遗属抚恤金、丧葬费拨付。
4、一般拨付到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预留的银行账户中。
5、对于单位账号使用不正常的业务,也可以拨付到已故退休人员生前养老金发放账户中。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抚恤金和丧葬费支付业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日至10日,调整为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特此通知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