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陪产假,我公司男职工妻子于2019年4月9日住院(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2019年4月13日出院。2019年9月3日来公司办理陪产假报销,请问还可以报销吗?报销的流程是哪些?需要哪些手续? 已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的怀孕女职工,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在武汉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直接结算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首次产检需在市、区妇幼,中后期产检及生产可在武汉市任一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申请护理假津贴需在护理假(从孩子出生之日起计算)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