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达州市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0%
二级医疗机构和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70%
2. 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元
二级医疗机构和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省外医疗机构:1800元
3. 对于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50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管理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