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什么情况下会收取利息?

西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什么情况下会收取利息? 本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在中国银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次都在官方通告的有效时间内缴纳费用。2018年10月29日缴纳的“预缴20190101至20191231”年限的“个人医疗保险费”中被收取了816.26元的“利息”,请问这个是正常的吗? 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联系档案托管部门具体核实缴费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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