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失业人员所持《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由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登记证》原件到本人档案托管机构或个人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年度审验手续。
如有问题,可联系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29-8228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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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转载自: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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