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在上海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下浮】?

何种情况下,在上海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下浮】? 如题 (1)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至80%。

(2)《管理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至50%;

用人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有欠缴工伤保险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等情形之一的,费率不得下浮两档。

(3)达到上海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其达标或获得称号后的三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200%时,给予下浮一档考核。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