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社保跨省转移,需要携带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入职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确认无误后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向公司提出离职后,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社保费的缴费证明,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随后,参保人员可前往新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以书面的形式申请转移社保,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完成,没问题的话,参保人员会拿到该机构发出的同意接收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下面是相关教程。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1成都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成都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在无任何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
办理材料
1、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转改制的文件或职能移交的有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3、《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办理流程
单位填表申请办理成建制转移,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报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2成都个人社保如何缴费
办理条件及业务:
已在本市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个人,办理:
①按月缴费;
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档补差;
③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跨档补差;
④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补差;
⑤补缴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⑥重度残疾人员由政府资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缴费基数自愿跨档补差等业务。
办理材料: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个人缴费金额核定”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第①②项业务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第③④⑤⑥项业务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咨询电话:028-12333或028-87706652
成都社保转移如何办理31、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2、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3、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4、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
这几种社保证明分别用于哪些情形呢?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24个月):在职人员因购房、积分入户、子女上学等情况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职人员查询养老历年缴费明细。
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在职人员查询医疗历年缴费明细。
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待遇领取人员适用,证明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证明有哪些自助打印渠道呢?
1、市人社局官网打印。
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个人社保网上经办(或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登录→社保证明打印→证明打印
2、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通过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社保基层网点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刷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登录后打印。
3、手机APP打印。
关注“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天府市民云”APP,保存社保证明后打印。
关于社保证明的一些常见问题,我们已经帮大家整理好啦,来看看是不是您正好想问的呢?
问:我打印出来的社保证明上面章是黑色的,是否需要到社保局来加盖红色印章呢?
答:社保电子证明采用电子签章方式,“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社保局不再加盖红色公章。
问:网上打印的社保电子证明可靠吗?需要使用社保证明的单位如何查验真伪呢?
答:打印出的社保电子证明上会自动生成唯一验证码,参保证明使用单位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部门协作→社保电子证明验证,并输入验证码,即可验证该参保证明的真伪。
问:待遇领取人员还需要办理退休证吗?
答: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统一使用《成都市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作为社保证明,全市不再办理退休证。《成都市企业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和原部分人员持有的《退休证》同样具有证明参保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作用。待遇领取人员再也不用担心《退休证》找不到了,社保证明随用随打噢~
成都社保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
成都社保转移流程是应该如何样的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成都社保转移流程是怎么样的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二、成都社保最高档是多少成都社保最高档是100%。成都社保缴纳的档次是针对个人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就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而言,通过单位交社保也就是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分档次,不过根据缴费基数的不同,每月实际缴纳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个人将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三、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四、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社保转移流程是应该如何样的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成都社保转移网上办理流程
成都社保转移网上办理流程:
1、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在页面上方点击“关系转移”;
2、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区是否开通网上申请服务;
3、如果转入地区已经开通了网上申请服务,则点击左边的“社保转移申请”,进行实人认证,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的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4、等待转入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启后续转移流程。
外地社保转入广州申请条件:
1、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4、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