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社保8.9号增员的,社保一直显示欠缴,10.17号离职,办理了当月欠费注销,暂定缴费显示欠费,必须完成欠费才能办理,怎么处理?
单位正常缴费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费用,社保系统于正常缴费次月10日左右显示上月台账,当月欠费不影响办理减员手续,若有历史欠费,也可办理实时缴费。
通过“单位办事”系统提供的“单位员工欠费补缴”和“生成欠费补缴单”模块为职工办理在本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
(若补缴某一员工的社保费,可输入其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生成并打印《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和《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再携带《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和《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时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完成缴费后,携带《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和缴费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到帐确认手续。
到账后可办理暂停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