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社保没有缴纳的转正后能否要求公司补缴?
试用期社保没有缴纳的补缴问题,2021年3月8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6月7日满三个月,可以在5月底申请让公司在6月份正常缴纳我6月份社保吗?
单位可在每月1-22日办理增员续保手续,次月生效缴费,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包括追溯补缴的月份),单位正常缴费应于每月20日前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费用,社保系统于正常缴费次月10日左右显示上月台账。
即单位5月1日-5月22日办理增员,6月开始缴纳6月的社保费用。
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员工参保手续时,包括当月在内可操作追溯补缴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即追溯补缴栏“员工入职时间”若填写相应时间,次月生效会一起缴纳补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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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社保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