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无法续交,告知需取消驻外标识方可续交,是否合理?

西安医保无法续交,告知需取消驻外标识方可续交,是否合理? 因工作调整,需转移医保关系,原单位已停缴,新单位无法续交,到经开区询问告知需取消驻外标识方可续交,是否合理?询问原单位后告知需等待医保年审时才能修改,期间半年无法缴纳医保有什么影响吗,怎样才能解决?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信息共享,原单位办理停保后,将您个人医保编号(即医保卡号)提供给新单位经办人员,新单位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制作新增人员数据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接续手续即可。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政务大厅,联系电话:8929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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