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关于二胎产假多具体有多少天?

武汉市江夏区关于二胎产假多具体有多少天? 关于江夏区二胎产假多少天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即正常分娩的,二胎产假天数是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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