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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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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