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从2018年12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

苏州吴江区从2018年12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 经苏州市吴江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2月10日,吴江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吴人社保〔2018〕31号),明确吴江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8.0%降至7.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政策实施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经测算,此次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将惠及吴江区社保参保企业2.34万家,预计减轻企业社保负担9800万元。同时,政策实施期间,吴江区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能力充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

这个政策很好,帮助企业降低很多社保负担

苏州吴江区从2018年12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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