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业单位职工86岁,去世了丧葬费等身后补贴如何发放?

西安事业单位职工86岁,去世了丧葬费等身后补贴如何发放?

西安事业单位职工86岁,去世了丧葬费等身后补贴如何发放?

老人是属于事业单位职工,在塘坊街二院,后转为西安第三医院,86岁,9月去世了,丧葬费等身后补贴如何发放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丧葬费:离休、厅局级4000元,其它3500元。

单位经办人于每月5——20号在系统中申报,持死亡证明.火化证.档案前往所属经办机构办理。请联系单位社保专员办理相关业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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