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社保问答 admin 日期:2025-04-26 10:42:16 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宋女士是烟台某企业劳资人员,近期招聘了一名员工,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咨询:试用期内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单位按照上述事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社保网转载自: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