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紧缺人才经费申领通知发出后离职的,是否可以继续申领?

苏州姑苏紧缺人才经费申领通知发出后离职的,是否可以继续申领?

苏州姑苏紧缺人才经费申领通知发出后离职的,是否可以继续申领?

关于2017姑苏紧缺人才经费申领通知发出后(2018年3月12日后)离职的,是否可以继续申领? 申领通知提到:"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在通知发出前离职的,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进行离职操作,该人员即可至新单位重新申报,入选后方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 如果在2018年 3月12日之后离职,并在苏州市其他单位就职的,本年度及第二年是否仍然可以通过原申请单位申请?谢谢!

题述问题建议您可具体咨询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581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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