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的南京社保卡如何进行异地注销?
在东大就学期间,学校发过一张社保卡。现已毕业离校,请问如何异地注销社保卡。

1、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26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或者持卡人迁出南京市行政区域的,应在办结劳动保障业务注销手续后30日内,到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市民卡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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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持卡人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可以直接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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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与南京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5-865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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