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事业单位自筹人员,原来单位给我交了企业养老保险,现在事业单位改革,也要交养老保险,这二种保险能合在一起吗

我是武汉事业单位自筹人员,原来单位给我交了企业养老保险,现在事业单位改革,也要交养老保险,这二种保险能合在一起吗

我是武汉事业单位自筹人员,原来单位给我交了企业养老保险,现在事业单位改革,也要交养老保险,这二种保险能合在一起吗

你好,我是武汉事业单位自筹人员,原来单位给我交了企业养老保险,现在事业单位改革,也要交养老保险,请问这二种保险能合在一起吗,如果不能我原来的交的企业养老保险能取出来吗?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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