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标准如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江阴市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的公告》
一、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在扣款缴费前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江阴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江阴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为0510-86804834。
社保缴费的方法,具体如下:
1、自行前往当地政务大厅进行缴费;
2、网上缴费,在微信端关注当地税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进入到微办税页面后,点击社保缴费;
3、人脸识别后,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证件号码,进入到社保缴费页面,点击社保费日常缴费,选择我的参保人,确认自己的缴费信息,进入缴费页面缴费。
社保参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手机号;
2、参保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注明户口所在地街道及社区名称);
3、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非大专提供最高学历学校及毕业时间);
4、就业失业登记证(有的需要提供);
5、参加过就业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鉴定表复印件(没参加过就业的可不提供);
6、参保人社保必须是停保状态(参加农合和居民的需要转职工);
7、劳动合同两份,需参保人本人签署并按手印。
社保卡办理流程:
1、申领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前往合作银行办理申领社保卡即可;
2、申领人告知合作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剩下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制卡之后,还需要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激活;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江阴市社保缴费标准2022
法律主观:
浙江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江阴市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江阴市社保中心即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中路8号
电话:0510-86801290(咨询)
邮编:214431
交通:
①市妇幼保健所-公交站135米
途径公交车:江阴15路江阴25路江阴32路江阴75路
②市政府-公交站167米
途径公交车:江阴13路江阴15路江阴18路江阴23路江阴2路江阴32路江阴35路江阴36路江阴88路江阴9路
③国际大酒店-公交站206米
途径公交车:江阴12路江阴25路江阴2路江阴35路江阴36路江阴88路江阴8路江阴9路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于2010年9月由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合并组建成立,挂"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牌子,下设10个职能科室。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和支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结算、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负责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的管理;负责慢性病的鉴定与审核结报工作;负责外伤医疗费申报及原因调查;负责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定期结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儿童统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险业务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