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成都社保上调(成都6月社保基数调整公告)

本文目录

  1. 18年成都社保上调
  2. 成都社保基数上调
  3. 成都6月社保基数调整公告

18年成都社保上调

成都市金牛区社保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机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执行职能。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确保延迟退休方案执行;上调每年社保基数。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资金的管理。

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政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的研究;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5、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创业促进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6、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8、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牵头推进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流动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服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市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牵头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我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信访工作。

14、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5、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依法督(查)办相关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

18年成都社保上调(成都6月社保基数调整公告)

16、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

17、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全市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18、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地图-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社保基数上调

2022年7月成都社保开始执行新标准。四川2021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6785元/月),依此工资基数,四川社保养老保险部分按60%计算,成都市2022年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4071元,上限为20355元(平均工资的3倍);医疗等其他保险方面,最低档60%缴纳基数同样为4071元,上限为20355元。若社保申报工资超过上述最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据实缴纳。

2022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基数的60%)为1017.76元,个人缴纳部分为423.38元,每月共计1441.14元。与年初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931.51元增加到1017.76元,增加86.25元,个人由387.5元增加到423.38元,增35.88元;与去年11月起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881.91元增加到1017.76元,增加135.85元,个人由362.7元增加到423.38元,增60.68元。

一、关于工伤保险比例,新标准根据一到八类行业相应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养老保险共分7个档次,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6785元)计算,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为60%档:缴纳基数4071元,月缴费814.20元;80%档:缴纳基数5428元,月缴费1085.60元;100%档:缴纳基数6785元,月缴费1357.00元;150%档:缴纳基数10178元,月缴费2035.60元;200%档:缴纳基数13570元,月缴费2714.00元;250%档:缴纳基数16963元,月缴费3392.60元;300%档:缴纳基数20355元,月缴费4071.00元。医疗保险方面,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5428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6785元/月)。

三、公积金方面,成都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9263.25元,公积金缴纳上限为27790元/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成都6月社保基数调整公告

6月。根据上2022年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在每年的6月。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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