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19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19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19具体详情如下:
此次调整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及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2、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成都社保缴费比例
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并不是固定的,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和个人所缴的比例不一样,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按16%执行。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
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平均工资的300%和50%来确定的。
据了解,2018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月平均工资为5393元。因此,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是2697元,缴费基数上限是16179元。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是3236元,缴费基数上限是16179元。
2019年1月至4月,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成都市原规定标准执行。自2019年5月起,各项社会保险使用上一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是怎么算的
个人缴纳社保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单位或社保平台代缴,二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详情如下:
有单位的职工: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当地有差异),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
无工作、非本地居民缴纳社保方式:社保平台代缴。
本质跟职工社保是一样的,一般而言,通过社保代缴平台,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为两部分:社保费用和平台服务费。
目前成都的社保最低缴纳基数是3175元,而每个人选择的缴纳基数不同,这也是产生不同费用的主要原因。
以2021年7月份的长沙最低缴纳基数3175元来为例,需要缴纳社保费用总共是1158.86元,其中个人需缴纳337.11元。
成都市公司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成都公司缴纳社保最低标准
【法律分析】
成都最低社保缴纳标准: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位2697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