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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隆昌2020年社保缴费档次
隆昌隶属四川内江市,因此,隆昌社保缴费标准可参照内江市的来。据了解,内江市个体参保人员2018年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特别提示:逾期未缴纳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以后将不能进行补缴
【社保缴费办法】
个体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内江市辖区内任一经办网点签订代扣协议实现缴费(已签订协议的不需要再次签订)。
个体参保人员也可使用银行提供的网银、手机网银等缴费模式进行自主缴费,缴费成功后,需要缴费收据的参保人员,可在半年内到所选择的收费银行任一经办网点打印。
【社保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及缴费额:45%50%60%70%80%90%100%
月缴费额:537.20元597.00元716.40元835.60元955.00元1074.40元1193.80元
年缴费额:6446.40元7164.00元8596.80元10027.20元11460.00元12892.80元1432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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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昌市2021社保缴费标准
四川隆昌市2021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缴费基数来确定的。
四川公布的来看,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3175元,医疗加失业加生育加工伤等其他险种缴费基数下限是3463元,两者的上限都是一致的17317元。
四川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
自由职业者,非企事业单位员工可以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来缴纳保险。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基本养老的20%,基本医疗+大病互助是按照8.9%加0.6%的比例进行缴纳的。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川内江社保缴费档次表2020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⑥合计:10.4%
法律依据:《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