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社保卡江油可以用吗 成都社保卡可以在江油哪里使用

我是江油户囗买成都社保可以吗

不可以的。

社保办理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成都社保卡可以在江油哪里使用

江油市,四川省下辖县级市,绵阳市代管。所以成都市的社保卡是不能直接在江油市使用,需要员工先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垫付现金,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成都江油的医保卡能在成都市区用吗

江油市,四川省下辖县级市,绵阳市代管。所以成都市的社保卡是不能直接在江油市使用,需要员工先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垫付现金,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成都的社保卡江油可以用吗 成都社保卡可以在江油哪里使用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的社保和江油的社保交一样多的钱吗

江油市,四川省下辖县级市,绵阳市代管。所以成都市的社保卡是不能直接在江油市使用,需要员工先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垫付现金,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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