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法律主观: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1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1: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月基数的80%作为缴费基数):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48.4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9.6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拓展资料:

1.关于医保的特别提示:

1)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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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缴纳时间

每个月的20-24日。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缴纳时间和城镇职工社保缴纳时间是一样的,为每个月的20-24日。灵活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如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技术小工等,其工作方式自由灵活,故称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

成都每月社保缴费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比例规定是怎样的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市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比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二、如何在成都买社保如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有用工单位的应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已取得成都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需提供我市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我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就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或向长期居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通过后可办理个体参保手续。如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不能在成都市参保。三、成都社保如何查询网上查询:个人账户查询:http://cd hr ss.chengdu.gov.cn/cdrsj/c109961/rers_1.shtml单位账户查询: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956/rers.shtml查询步骤:持卡人凭社保卡先进行网络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进行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每次操作需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说明:个人在进行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前,需要申请查询密码。首先登陆验证,即输入你的社保号及6位的社保卡密码,我们将进行用户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将进入查询密码设置页面;验证成功后,设置查询密码。目前本功能只支持市社保参保用户及五城区、高新区参保用户。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8) 12333查询内容:咨询社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窗口查询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成都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查询;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比例规定是怎样的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比例规定是怎样的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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