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断缴多久可以补缴社保 成都社保断了多久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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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断缴多久可以补缴社保 成都社保断了多久可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缴纳;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法规报销。

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断缴没有超过4个月都可以进行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通告期内(1-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其他养老金计发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

成都社保可以补缴多久之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缴纳,也就是说没有超过4个月,可以补缴前三个月的。

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通告期内(1-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其他养老金计发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

成都人社关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新通告

01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规,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法规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按法规加收滞纳金。

02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四川省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法规不得补缴。

成都社保断缴多久可以补

成都社保断缴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进行补缴。

补缴的方式包括:

1、请原单位帮补缴:首先应先到社会资源保障局咨询一下社保断交应该怎么处理,然后领取一份补缴社保申请书并填写,然后和原单位协商请求其帮忙补缴就可以了,但是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原单位才能帮忙补缴;

2、社保代缴公司补缴: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社保代缴公司,选择一家资质好的,信誉度高的公司告诉其你的要求,它就会为你办理补缴手续了;

3、自己补缴: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及以前的缴费证明去当地的保障局问清楚该怎么补办手续,然后按要求进行补缴;

4、请新单位帮补缴:将情况告诉新单位并请其帮你补缴即可,补缴费用自己负责。

社会特征包括: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成都社保断交多久可以补缴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成都社保断了多久可补缴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政府补贴)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在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享受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区(市)县政府按本人缴费基数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区(市)县政府给予补足。

(四)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农村重度残疾人,区(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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