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9成都社保缴费标准有几个档

目前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已于2016年6月作出调整,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767.44元,60%一档每月缴纳969.24元,80%一档每月缴纳1170.8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372.64元。

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403.4元,60%一档每月为605.2元,80%一档每月缴纳806.8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008.6元;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36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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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9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每一年都在变化的啊

各地社保机构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调整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具体标准是根据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的,因此现在还无法得知新标准。各地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如果你以单位名义开户。(你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哪个区的你就区哪个区开户的,因为现在成都市社保属地化管理,市上不接收新开户单位)

根据上一年的成都市的市平工资21941元/年,四川省平工资21313元/年。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066元。医疗,生育月缴费基数最低为:1097元。

养老保险:由于你是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单位缴费比例为0.6%

生育单位缴费比例为0.6%

失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计算下来,大概单位一个月最低要缴纳321.6,个人要缴纳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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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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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成都地区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成都市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分几个标准分别是多少呢

2010至2011年度,成都社保缴费标准: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及社保缴费基数详细介绍: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为:7140元,最低下限为:1428元(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380元300%,60%计算)缴费比例详细情况如下:

成都市: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

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查询:可登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公布2010年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相应缴费比例。今年,成都市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1428元,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等5项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364元。按照惯例,此缴费基数将执行至2011年3月

缴费基数

低于平均工资60%缴费基数为1428元

据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通知,2010年,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563元(每月238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272元(每月2273元)。

按照规定,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其缴费基数确定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参保人员,其缴费基数为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参保人员,其缴费基数就确定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如此计算下来,今年,成都市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每月2380元×60%=1428元,最高为每月2380元×3=7140元,分别较2009年上涨176元、87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等5项保险时,缴费基数最低为每月2273元×60%≈1364元,最高为每月2273元×3=6819元,分别较2009年上涨129元、645元。

缴费比例

12月以前3项保险费率有“优惠”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5%,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员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的70%,员工个人不缴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但2008年至2010年三年中,成都市曾相继发布一系列政策,降低了部分社会保险的缴费费率。在2010年12月前,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为1.5%,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为0.3%,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为行业基准费率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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