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孩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成都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2.50-59岁增加2%,例60岁,87%+2%=89%; 3.60-69岁增加4%; 4.70-79岁增加6%; 5.80-89岁增加8%; 6.同理递增,不超过100%;二、成都外来人口医疗政策成都外来人口男年未满60周岁、女年未满50周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城乡职工医疗保险。成都外来人口学生儿童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居住2年以上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此以外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成都青羊区个人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青羊区社保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四、成都市单位参保多久可以报销医疗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五、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是多少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成都生孩子社保怎么报
参保人员生产前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应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代办人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本级女性参保人员报销生育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需提供)。
成都小孩社保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调整后的报销比例】
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按第三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大学生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08580
二级医院20055658065
三级医院50035506550
乡镇卫生院5065909090
备注: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备注
职工医疗保险一级医院20092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级医院40090
三级医院80085
乡镇卫生院
社区服务中心16095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最新咨询回复一、非成都市农村户籍人员在成都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和成都本地人有区别吗?
【回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样吗?起付线一样吗?
【回复】: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一样,起付也不一样。
三、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详情咨询028-123333。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17690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封顶线
20.08万元
无封顶线
460元档次40万元
230元档次20万元
15万元
(治疗年度)
报
销
比
例
成年高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5%。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
例为91%。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46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3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成年低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0%。
学生
儿童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5%。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
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补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报销幅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孩子医保报销范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基本常识
为了成都市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成都市240多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借鉴上海市、北京市建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成功经验,2005年9月,成都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联合设立了“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成都因此成为了全国第3个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城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以“救死扶伤,扶危济困”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以互助共济为原则,是一项区别于商业保险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每位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只要交40元钱,就能减轻因病、伤住院而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每学年度最高可享受8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参加互助金,也是为不幸患大病的孩子送去一份爱心。
●参与对象:(一)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二)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
●缴费标准:凡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个人,每人每学年度交纳费用40元。
●参与方式:①在校孩子: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学校自愿交费参加。②不在校的孩子: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交费参加。③新生婴儿:当年新出生的婴儿,须在满月后的一个月之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交费参加。逾期未参加的,则在第二年方可参加。
●报销时限:每年交费后,享受少儿互助金报销的起止时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
●报销比例:凡是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用,50%由家长自理,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下列规定分级距支付报销。其支付比例分别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报销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报销80%;10000以上的部分,报销90%。
在每一学年度内,每名中小学生、婴幼儿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8万元。
●报销范围:凡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用药目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诊疗补充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大病门诊用药目录》内或属于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适合少年儿童使用的药物和诊疗项目,均为少儿互助金报销范围。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照住院医药费相同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少儿住院互助金不予报销项目包括挂号、伙食、陪伴和观察室、家庭病床、康复病房费用;未经批准擅自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在成都市以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当自理的费用;因第三方造成伤害而发生的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因参与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金报销范围。
●少儿住院互助金在我院的报销程序
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患者,到我院入院时,需出示《医疗证》和身份证明,医院将在入院证上加盖“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印章。出院时患者先在住院所在科室办理出院手续,全额结清住院费用;再凭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学校或幼儿园开具的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在医保办进行相关的审核;到少儿互助金结算窗口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少儿住院互助金大力倡导“我爱人人,人人为我”的博爱精神,坚持“低筹资、广覆盖”、“互助共济”的公益原则,有助于家庭,有益于社会,是一项关爱孩子、珍惜生命、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本着“救死扶伤,扶危济困”的宗旨,采用“互助共济”的模式,少儿住院互助金为我市少年儿童提供的一份重要的医疗保障。同时也对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体人民的身体素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