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需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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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属国有企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或出国进修时间一年及以上回国人员(出国进修回国人员无工作要求)。
3.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住所,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注:5月16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发布统一学历、职称入户认证办理手续的通知,明确成都各“限购区”人才中心在受理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时,需核实其在成都市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落到集体户之后买了二手房或者新房,户口可以直接平迁到房子所在地户口,并且不用管购房落户中所要求的条件。
准备好购房合同,物业出具的入住证明,户口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如下:
1、天府新区(A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2、高新南区(B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3、高新西区(C类区域)。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4、青白江区(D类区域)。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社会保险主要有三个功能:
1、第一个为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第二个为再分配的功能;
3、第三个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成都落户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首先你可以先解决户口问题,目前成都入户已经很宽松了,只要有自购房就可以入户,具体流程:带上你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到你房子所在地的物管或居委会出一个入户申请证明,然后带上证明与房产证,购房合同去你所在辖区的公安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公安审查完材料后会出户口同意接纳的证明,然后拿上这个证明回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主管机构迁出户口,拿到起那些迁出材料再回成都的公安办证中心,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户口与身份证迁移好以后,你可以去营门口的成都市社保局,参加个体参保,只带上身份证就行了,参加完毕,你每个月要在21号之前缴纳一定的费用,目前的标准是:医疗保险162.41养老297.60。连续缴纳15年,然后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临钱了。个体参保在连续缴纳1年以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了。具体是缴纳途径是在中农建设或者工商银行的任意一家办理一个存折,然后去社保局办理个体参保的时候将帐户与你的社保卡挂钩即可,然后每个月存钱进去就行了。
当然,如果你找到工作,可以去社保局将个体参保改为单位参保即可。具体可能还要和单位沟通协调。
社保的主要好处是,老了有退休金可以领,然后年轻时生病了可以用医保,比如住院,没有社保和医保就是自己全额承担,有的话,国家要承担一部分,还是比较划算。
大概就这些了,不懂的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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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 一年社保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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