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一、首先要准备的东西:
1、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开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盖公司章,具体格式在营门口社保局6楼那儿有。
3、三张一寸照片。
4、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暂停了。
5、自己在成都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是你住的社区,方便以后领取失业金)。
6、办理自己缴纳医疗保险手续(最好是办了,不然怕审核人作怪)。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户口簿。
二、办理流程:
1、带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营门口社保局6楼审核看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符合就会给一张《失业金核发通知书》给你。
2、不要离开这个办公室,就在刚才办理手续那个窗口旁边有个失业登记窗口,在那儿拿失业登记表和求职表,再到10楼复印店复印,复印店的人员知道怎么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回到6楼那个办公室填表、粘照片、交表。
3、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上户主和自己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到自己居住证所在社区(就是办居住证时人口登记那个地方)报到。
4、定期到社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成都居住证 必须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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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办理居住证,必须要有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
2、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3、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
二、申请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
3、市公安局审核后,对符合申领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4、办理完毕后,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上述所说的街道和派出所应该是指你房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而非工作地点的街道办事处和办事处。
成都办居住证需要社保吗
成都办居住证需要社保和以下材料。
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
2、本市合法居住证明。
3、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
4、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5、本市居住证申请表。
成都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其中,“条件落户”包含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落户政策,以及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的4项落户政策。
1.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02积分落户
关于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条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以上才有资格申请。
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
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9月15查询本人积分结果。不是所有提交积分申请的人员都能获取入户名额,根据成都市当年积分入户限定人数,得分高者获得入户名额,才有资格办理落户。
03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蓉城人才绿卡;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04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可分为5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前置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1.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在本市有效居住证满3年;
2.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
3.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有效期内居住证;
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