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交社保6月 成都办理居住证必须要等6个月吗

成都办理居住证必须要等6个月吗

是的,成都居住证一定要等半年。成都居住证办理的前提是: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来蓉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需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条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十条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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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之前中断的社保补缴上,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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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

前置条件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所需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二、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三、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一、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二、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成都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拟居住时间一年以上、已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六个月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备案等,对于上述情况是可以到公安机关合法的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拟居住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居住证的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办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咨询了解,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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