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才落户 社保有一年 一年社保

成都无户口社保两年属于刚几

成都市购房刚需资格,需要结合购房区域、户籍所在区域、落户成都的时长、工作单位所在区域以及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市场确定复核的顺位顺序。

刚一:落户在购房区域已经满12个月,并且工作单位也在购房区域,工作单位已经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刚二:工作单位在购房区域注册,并且工作单位已经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不考核户籍区域和时长);

刚三:落户在购房区域已满12个月(不考核工作、社保缴费时长);

刚四:户口不在购房区域或落户在购房区域不满12个月,并且工作单位不在购房区域或工作单位在购房区域但社保缴费不满12个月;

举个例子,如果成华区购房,落户在成华区12个月,并且工作单位在成华区缴纳社保12个月,属于刚一,落户时间和社保缴费时间不能累计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时间;如果工作单位在成华区缴纳社保12个以上,户口不在成华区(如在青羊区,或在成都市外)或者落户成华区不满12个月属于港二;如果落户在成华区已经满12个月,没有工作,或者工作单位不在成华区,或者工作单位在成华区,但单位缴费不满12个鱼,属于刚三;如果户口、社保在成华区都不满12个月,或者都不再成华区,则属于刚四。

“成都无户口社保两年”可以肯定的是只能是刚二或者刚四,结合工作情况可以确定为在工作单位注册的区域购房,属于刚二,其他有资格购房的区域购房都属于刚四。

成都户口 一年社保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成都户口才落户 社保有一年 一年社保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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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年户口一年社保必须同一区域呢

可以不在同一个区,但是如果要买房的话最好在同一个区。

成都户口和社保不是一定在同一地点。如果由公司购买社保,社保的购买地点在公司营业地所在的区市购买社保。社保的档次有工资的多少上报购买。如果没有公司购买或是企业破产由自己购买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购买社保,社保的购买档次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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